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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3.0正式版于2002年12月1日推出,根据各地的反馈信息做了相应调整,各地税务机关可以在税务总局的服务器上下载,大连地区用户可以得到软件安装光盘。
本系统完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11号文《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所描述的基本业务规则编制,并根据截止到2002年11月底所做出的确定性业务规则调整对系统进行了完善。
2002年1月免抵退税11号文发布,2002年6月在大连召开了全国税贸协作会议、全国进出口税收工作会议,7月、11月分别在天津、深圳召开了的免抵退税业务讨论会,对免抵退实行中存在的业务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在此基础上我们对于外购货物、深加工结转、退税清算等有关总局尚未明确的业务在设计中进行了考虑,待总局明确后进行完善。11月分别在广东、上海、江西召开了全国部分地区免抵退税软件讨论会,各地根据测试版情况进行了问题反馈,在此基础上我们进行全面调整。
申报系统主要内容包括:免抵退税申报、进料加工计算(实耗法、购进法)、单证不齐数据处理、信息不齐数据处理、增值税纳税衔接、单证申报数据采集等。
考虑各地管理的情况不同,以及目前免抵退税大规模推广尚处于摸索阶段,为了给各地更多的业务调整空间,在业务管理的模式上也尽可能提供可选择的余地,比如:一个地区的不同企业可选择不同的进料加工计算方式;可在企业端进行进料加工模拟抵扣,也可以在税务局端进行审核计算出具的免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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