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会员专区 - 用户手册 - 网站地图
知识体系 | 退税博客 | 培训专题 | 专家解惑 | 服务平台 | 骗税动态 | 下载专区
法规文库 | 退税筹划 | 在线课堂 | 在线支持 | 代理黄页 | 重要言论 | 产品介绍
政策解读 | 精英文萃 | 立体图书 | 专题讨论 | 退税猎头 | 金税三期 | 退税论坛
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的概念

发表时间:2004-4-27 11:28:11 来源: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 作者:大连龙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我要挑错]

    进料加工是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为了加工出口货物而用外汇从国外进口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零部件和包装材料(以下称进口料件),经加工生产成货物收回后复出口的一种出口贸易方式。

    对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分别采用了不同的税收政策。

    对特准设立的保税工厂,其进料时予以保税,加工后对实际出口部分予以免税,内销部分(不出口部分)予以征税。对签有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对口合同(包括不同客户的对口联号合同)的进料加工,经批准可对其进口料件予以保税,加工后实际出口部分予以免税。

    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经营进料加工的单位或加工生产企业,其进口料件可根据《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征免税比例表》的规定,分别按百分之八十五或百分之九十五作为出口部分免税,百分之十五或百分之五作为不能出口部分照章征税,可按实际出口情况向海关申请补税或退税。

全文共1454字节  

相关新闻:进料加工贸易
相关专题:无

网站介绍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 V7.5 Copyright?2002-2008 TaxRefund.com.cn,All Rights Reserved By 大连龙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站所有资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 经营许可证编号:辽ICP证030177,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2000
申报系统全国免费技术支持热线:0411-85865678(支持两路并发)
网站收费会员专用电话及投诉热线 :0411-81895413
产品咨询及销售热线:0411-84337423、86940277、81895410
3721中文网络实名:退税 出口退税 中国出口退税网 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
CNNIC通用网址: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