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会员专区 - 用户手册 - 网站地图
知识体系 | 退税博客 | 培训专题 | 专家解惑 | 服务平台 | 骗税动态 | 下载专区
法规文库 | 退税筹划 | 在线课堂 | 在线支持 | 代理黄页 | 重要言论 | 产品介绍
政策解读 | 精英文萃 | 立体图书 | 专题讨论 | 退税猎头 | 金税三期 | 退税论坛
中标企业的退税手续

发表时间:2004-4-27 13:19:01 来源: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 作者:大连龙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我要挑错]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应由企业于中标货物支付验收后,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退税。在报送《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的同时,还应提供下列证明及资料:

    1、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国内其他招标组织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正本);

    2、中标人与中国招标公司或国内其他招标组织签定的供货合同,如中标人是外贸企业,还应提供与供货企业签订的收购合同(或协议);

    3、中标机电产品的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中标企业销售机电产品的外销发票或普通发票;

    4、中标人按照标书规定及供货合同向用户发货所提供的发货清单;

    5、分包中标项目的企业,除提供上述单证外,还应提供与中标人签署的分包合同(协议)。

全文共3166字节  

相关新闻:特准退税
相关专题:无

网站介绍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 V7.5 Copyright?2002-2008 TaxRefund.com.cn,All Rights Reserved By 大连龙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站所有资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 经营许可证编号:辽ICP证030177,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2000
申报系统全国免费技术支持热线:0411-85865678(支持两路并发)
网站收费会员专用电话及投诉热线 :0411-81895413
产品咨询及销售热线:0411-84337423、86940277、81895410
3721中文网络实名:退税 出口退税 中国出口退税网 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
CNNIC通用网址: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