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申报序号,标示企业申报明细数据条数
注意:申报序号不能有重复。
【出口合同号】出口合同的编号。
注意:出口合同号必须要录入,并且要录入准确。
【出口合同项号】出口合同中对应多个出口商品,合同项号对应合同中一种出口商品
注意:出口合同项号为两位字段,如果某份出口合同的记录超过99条,那么按照A1、A2、A3…B1、B2、B3…这种格式进行录入。
录入新的合同号的时候项号从01开始排序。
【代理协议编号】企业采用委托出口方式,要求企业将与受托方签订的代理出口协议进行采集
注意:如果是代理出口的话必须要录入代理协议编号,非代理出口的不需要录入此项。
【合同签约日期】与外商签订合同的日期
注意:合同签订日期必须要小于等于2006年9月14日。
【合同执行期限】合同签订结束时间,如执行到2006年12月1日
注意:根据合同上的实际情况填写。
【出口商品代码】要求企业尽可能录入准确的出口商品代码
注意:录入的商品代码必须是涉及到本次税率调整的商品代码。
【码库商品名称】根据采集出口商品代码,从现行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直接关联,系统承接处理。
【出口商品名称】用户如果需要修改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中对应出口商品名称,在此字段进行修改
注意:自动生成,无需修改。
【计量单位】从出口商退税率文库根据采集出口商品代码关联的商品的计量单位,用户可以手工修改
注意:自动生成,无需修改。
【退税率】从出口商退税率文库根据采集出口商品代码关联的调率前商品退税率,可以手工修改
注意:自动生成,无需修改。
【出口数量】出口合同中签订的出口数量(数量按照标准的单位进行转换)
注意:如果合同上出口的商品单位不是标准的单位,那么需要按照标准的单位进行转换后再进行录入。
【对美元汇率】1单位原币兑换美元汇率
注意:合同上的1单位原币兑换美元汇率。
【合同金额】出口合同中签订的出口金额,以美元计算
注意:合同金额=原币金额×对美元汇率。
【调率前数量】调整退税率前已经执行合同情况
注意:合同中的商品已经在2006年9月14日之前出口了一部分,将这部分商品数量录入。
【调率前金额】调整退税率前已经执行合同情况,按美元计算
注意:合同中的商品已经在2006年9月14日之前出口了一部分,将这部分商品金额录入,系统自动计算,不需要录入。
【备案数量】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中备案的出口数量
注意:备案数量=出口数量-调率前数量。
在2006年12月14日之前出口的数量要小于等于备案数量,多出的部分按照新的税率计算退税。
【备案金额】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中备案的出口金额,按美元计算
注意:备案金额=出口金额-调率前金额
在2006年12月14日之前出口的金额要小于等于备案金额,多出的部分按照新的税率计算退税。
【合同类型】目前只针对煤炭类合同,如果合同类型为煤炭则在合同类型中标注“MT”;其他类型的合同不填
注意:不是煤炭合同的此项不需要录入。
【申报日期】打印申报的日期
【申报标志】申报后申报标志置“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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