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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数据共享管理效率提升

发表时间:2008-4-21 8:44:39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陈大元 罗帼秀 陈俊峰 陈刚 [我要挑错]
  近日,记者从深圳市国税局了解到,深圳市国税局将深化以企业基础信息共享为核心的外部数据交换与数据应用工作,通过“三交换”进一步提升外部数据应用水平。
  所谓“三交换”,一是继续开展与工商、地税、人民银行等单位的信息交换合作,建立以企业基础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纳税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并实现对税源登记基本信息和基本信用档案的有效管理;二是实现跨系统、跨部门信息资源交换,建成覆盖全市工商、地税、海关、人民银行、商检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和数据交换系统,实现基础数据库等资源的网络化共享和业务协同,使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在这一平台上得到更大范围和更加深入的应用;三是逐步实现面向全国税务系统内部信息资源交换,通过对纳税人基础信息的共享,逐步实现对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资金流向、发票流向和货物流向的有效监管。
  随着电子政务的深入推进,政府各部门的业务协同范围越来越广。2007年以来,深圳市国税局加强企业基础信息共享数据的应用工作,将外部数据交换与共享作为强化税源动态监控、形成有效的税源控管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该局充分利用工商、地税、质监等部门信息化建设成果,实现了对市场经济主体的联合监管,为建立深圳市跨部门基础性信息资源数据库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为加大打击企业和个人欠税行为的力度,深圳市国税局于2007年11月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签订了全国首家征信数据互换协议,将1851户纳税人欠税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据统计,自该协议实施后,深圳市国税局实现追缴欠税8578万元,与2006年同期4971万元相比,同比增长72.6%。深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申报完2007年1月的相关报表后,即欠缴税款800多万元。税收管理员多次敦促,该公司仍以资金回笼有困难为借口拖欠税款。然而,当该公司得知即将被国税机关纳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后,立即四处筹款并还清了欠税。
  深圳市国税局通过将税务登记数据与工商登记数据进行比对、核实,及时发现漏征漏管户。自2003年以来,该局利用工商部门的共享信息,先后补录了8000多户企业信息,共清查漏管户3万多户,增收税收2500多万元。
  信息共享也大幅度提高了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在办理税务登记环节,国税局的综合征管系统可直接读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传递的企业法人基本资料,减少了税务人员的录入工作量,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在日常税务案件调查过程中,国税干部可以通过信息交换平台直接查询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大大降低了信息查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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