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出台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与旧规定有何不同?新规定要在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了,如何按照新规定办理报关单位备案?新规定出台后,对已办理备案的企业都有哪些影响?......赶快一起来了解一下。 ​​​
过去一年,《税收法治专刊》报道了许多税案。稽查人员与涉税违法分子斗智斗勇,展现了良好的铁军形象,有力促进了税收公平与正义。
1月24日,全国海关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2021年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2022年工作。海关总署署长、党委书记倪岳峰作工作报告。副署长、政…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对原申报表进行了修订。其中,对于纳税人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和所得项目减半优惠政策的情形,新的申报表给予了新的计算方式用以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二条经营保税货物的储存、加工、装配、展示、运输、寄售业务和经营免税商店,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注册手续。保税货物的转让、转移以及进出保税场所,应当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接受海关监管和查验。 ​​​
每年的岁末年初是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海关总署更新发布海关禁限管理相关公告文件的集中时间。小编年初梳理出9个更新调整公告文件,其中有涉及管理货物目录调整的,也有涉及管理措施更新的,这些公告均已于2022年1月起陆续实施生效。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去了解一下这些目录清…
1月20日,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在京以视频会议形式主持召开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会,总结一年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杭州、宁波、广州、深圳、青岛、厦门等10个城市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行动。
2022年1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前期已对部分到期税费优惠政策延期的基础上,再延续执行涉及科技、就业创业、医疗、教育等另外11项税费优惠政策至2023年底。
1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企业纾困和发展。
税收政策适用,伴随在企业设立、生产、经营和注销等各个环节,内容涉及方方面面。
为什么货物已经入境还要目的地检验?口岸查验与目的地检验可以一次完成吗?货物离开口岸放行时会有目的地检验提示吗?......更多常见问答详见下图。 ​​​
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作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一部分,在报关单申报项目中十分重要,为了避免大家因对政策规定不熟悉而导致“踩雷”,小编梳理了一些关于运费申报的要点,让我们一起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以下简称《报关单填制规范》)第二十七…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我首先有一条信息需要向大家通报。
《求是》杂志2022年第2期刊登商务部党组书记、部长王文涛署名文章《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一种为专业市场量身定制的新兴贸易方式,具有通关快、便利化、免征增值税、不退税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