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9号),该局已完成电子税务局端的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的整合(简称主附税合并申报)升级工作。
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9号),该局已完成电子税务局端的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的整合(简称主附税合并申报)升级工作。减少申报次数、减轻办税负担、降低纳税遵从风险,自2021年5月1日起,大连辖区内纳税人就可以尽享主附税合并申报带来的福利待遇。
自5月征期起,大连作为全国4个试点地区之一,率先推行主附税合并申报。纳税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电子税务局,通过《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模块,在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的同时完成附加税费申报。
附加税费申报表作为主税的附列资料或附表与主税 “一表申报、同征同管”,改变了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小规模增值税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消费税申报时,要另行完成《城建、教育附加税(费)申报》的原有方式,通过一表集成,实现精简申报表单、简化办税资料、优化系统功能、减轻办税负担;同时,通过表内主税与附加税费数据联动,避免纳税人因填报错误产生的少缴或多缴附加税费问题,降低了纳税遵从风险。
据悉,主附税合并申报是市税务局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践活动创新举措之一,让全市纳税人尽享“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的红利。
普兰店区局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税9333.67万元,其中后两个月缓税面达到100%,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和经营困难,惠企政策持续助力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为经济稳中向好注入持续动力。
今年是我市三年挺进“万亿GDP城市”的起步之年,是高质量推动“两先区”建设的关键一年。列席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董涛表示,要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高效高质落地生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规定,现将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9号),该局已完成电子税务局端的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的整合(简称主附税合并申报)升级工作。减少申报次数、减轻办税负担、降低纳税遵从风险,自2021年5月1日起,大连辖区内纳税人就可以尽享主附税合并申报带来的福利待遇。
自5月征期起,大连作为全国4个试点地区之一,率先推行主附税合并申报。纳税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电子税务局,通过《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模块,在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的同时完成附加税费申报。
附加税费申报表作为主税的附列资料或附表与主税 “一表申报、同征同管”,改变了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小规模增值税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消费税申报时,要另行完成《城建、教育附加税(费)申报》的原有方式,通过一表集成,实现精简申报表单、简化办税资料、优化系统功能、减轻办税负担;同时,通过表内主税与附加税费数据联动,避免纳税人因填报错误产生的少缴或多缴附加税费问题,降低了纳税遵从风险。
据悉,主附税合并申报是市税务局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践活动创新举措之一,让全市纳税人尽享“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