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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资产拍卖 请评估机构提供专业支撑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陈显信

9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组织召开税收执法涉执评估机构签约会,与5家评估机构负责人面对面座谈并签署了《合作事项告知书》,依法对被执行企业资产价值评估工作中的具体细节、时限标准、协作流程及权责提出了要求,就评估质量、保密义务、回避原则等重点事…

  9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组织召开税收执法涉执评估机构签约会,与5家评估机构负责人面对面座谈并签署了《合作事项告知书》,依法对被执行企业资产价值评估工作中的具体细节、时限标准、协作流程及权责提出了要求,就评估质量、保密义务、回避原则等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并达成共识。

  据了解,长安区一家房地产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因经营不善陆续出现欠税问题,涉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多个税种,累计欠税7755.6万元,加上滞纳金,合计可能将达到1.29亿元。近期,税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企业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目前,有关强制执行措施已进入拍卖、变卖的关键阶段。

  税收强制执行是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职权,是税务机关依法追缴税款的重要手段。拍卖、变卖是强制执行中资产变现的必经环节。在拍卖、变卖中科学确定标的物保留价(拍卖起拍价)则关系着国家税收权益和被执行企业的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明确规定,抵税财物除有市场价或其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可以确定的外,应当委托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和价格评估,并将鉴定、评估结果通知被执行人。拍卖抵税财物应当确定保留价,由税务机关与被执行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税务机关参照市场价、出厂价或者评估价确定。

  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由于此前陕西省内税务机关通过拍卖、变卖抵缴税款的案例较少,长安区税务局在详细了解其他省、市税务局做法的基础上,还咨询了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区等多家法院,全面了解西安市法拍工作情况。综合考量后,为确保资产处置程序的公平、公正与高效,长安区税务局积极畅通专业协作渠道,主动对接并委托西安市房地产评估协会推荐了陕西建业房地资产评估测绘(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天正房地产资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等5家符合条件的专业评估机构,并决定与这些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强制执行工作提供专业支撑与制度保障。

  签约会上,为充分保障被执行企业的知情权与选择权,长安区税务局还特别邀请被执行企业代表到场,由企业代表自行给5家评估机构编号并随机抽号,现场确定具体承担资产评估工作的机构。中标机构将于拍卖前,现场对被执行的商铺、车位等没有市场价格依据的资产进行考察并出具评估报告,为后续拍卖环节的资产保留价提供参考依据。

  “这是我们首次和税务机关开展业务交流,我们之前和法院合作居多,资产评估经验比较丰富。在以后的合作中我们一定会以严谨细致的态度出具每一份评估报告,最大程度减少争议,保护国家税收权益,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税收工作贡献应有力量。”评估机构代表纷纷表示。

  长安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长安区税务局将不断强化与各类专业机构的协作配合,持续提升税收征管质效,坚决维护税法刚性与市场公平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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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文章及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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