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制度的完善、宏观税负的降低、营商环境的改善以及一系列支持创新税收政策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的新生、发展和壮大。
税收制度的完善、宏观税负的降低、营商环境的改善以及一系列支持创新税收政策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的新生、发展和壮大。
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相辅相成,是推动经济持续前行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缴费制度等税费制度改革,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行普惠性税收减免,出台一系列旨在推动创新的税收政策,逐步建立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在税制不断优化的同时实现了退税减税降费,降低了市场主体税费负担,激发了社会创新创业活力。2013年—2021年,税务部门办理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达8.8万亿元,宏观税负从2012年的18.7%降至2021年的15.1%。
在减税降费的同时,我国不断提升税收服务水平,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实行“放管服”改革。在税收管理和服务上,不断简化纳税程序,缩短纳税时间,提升纳税缴费服务质量。十年来,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由87项减少到1项,超过95%的税费优惠事项由“备案”改为“备查”,涉税资料推送减少50%。减税降费与简政放权结合,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我国营商环境得到了极为明显的改善。
税收制度的完善、宏观税负的降低、营商环境的改善以及一系列支持创新税收政策的实施,为市场资源的流动和集聚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大大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的新生、发展和壮大。
在退税减税降费和“放管服”改革等宏观政策综合作用下,2013年—2021年,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累计达到9315万户,年均增加逾千万户,有效激发了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从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来看,十年来享受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的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加,整体减免税额越来越高,促进了行业企业的快速成长。以支持创新的税收政策为例,“十三五”时期,我国鼓励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减免金额年均增长28.5%,五年累计减税2.54万亿元。其中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受益最多,制造业、信息传输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三大行业享受减税额合计占比近九成。在各项税收制度和政策的综合推动下,企业在社会创新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日益巩固。自2012年以来,我国社会研发投入总量中来自于企业部门的比重保持在76%以上,稳定增长的企业创新投入,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成为社会创新活力持续激发的有力保障。
当前,我国仍面临着严峻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和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需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构建良好的税收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以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有效发挥政府作用,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在创新市场机制中构建良好的税收制度和政策环境。良好的税收制度是从属于市场机制的基础性制度,应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作为政策制定指引。在此前提下,针对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类市场失灵和市场无效问题,合理制定有针对性的税收扶持政策。不仅要关注税收政策本身所能发挥的作用,更重要的是通过税收政策来支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良性循环机制。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税收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的智能化和便利化水平,引导企业充分理解、用足用好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合理简化政策享受程序和资料要求,使市场主体充分享受到政策支持和服务便利的“双重获得感”。进一步增强税收征管的有效性和精准度,达成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征管效能最大化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对偷逃税和骗取退税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税收公平。加大对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加重企业负担问题。
建立退税减税降费长效机制,增强税收政策的确定性。根据发展阶段、经济社会条件和市场活动特点的变化,税收政策需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但也要注意,税收政策不能过于频繁变动,以免影响市场主体预期,反而不利于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性。应在系统梳理当前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等重点领域的扶持,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税收政策制度化,增强政策确定性,稳定市场主体预期。
(作者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据台湾《旺报》11月18日报道,据陆媒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三部门17日联合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研究近期房地产金融、信贷投放、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等重点工作。
税收制度的完善、宏观税负的降低、营商环境的改善以及一系列支持创新税收政策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的新生、发展和壮大。
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相辅相成,是推动经济持续前行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缴费制度等税费制度改革,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行普惠性税收减免,出台一系列旨在推动创新的税收政策,逐步建立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在税制不断优化的同时实现了退税减税降费,降低了市场主体税费负担,激发了社会创新创业活力。2013年—2021年,税务部门办理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达8.8万亿元,宏观税负从2012年的18.7%降至2021年的15.1%。
在减税降费的同时,我国不断提升税收服务水平,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实行“放管服”改革。在税收管理和服务上,不断简化纳税程序,缩短纳税时间,提升纳税缴费服务质量。十年来,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由87项减少到1项,超过95%的税费优惠事项由“备案”改为“备查”,涉税资料推送减少50%。减税降费与简政放权结合,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我国营商环境得到了极为明显的改善。
税收制度的完善、宏观税负的降低、营商环境的改善以及一系列支持创新税收政策的实施,为市场资源的流动和集聚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大大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的新生、发展和壮大。
在退税减税降费和“放管服”改革等宏观政策综合作用下,2013年—2021年,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累计达到9315万户,年均增加逾千万户,有效激发了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从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来看,十年来享受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的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加,整体减免税额越来越高,促进了行业企业的快速成长。以支持创新的税收政策为例,“十三五”时期,我国鼓励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减免金额年均增长28.5%,五年累计减税2.54万亿元。其中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受益最多,制造业、信息传输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三大行业享受减税额合计占比近九成。在各项税收制度和政策的综合推动下,企业在社会创新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日益巩固。自2012年以来,我国社会研发投入总量中来自于企业部门的比重保持在76%以上,稳定增长的企业创新投入,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成为社会创新活力持续激发的有力保障。
当前,我国仍面临着严峻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和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需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构建良好的税收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以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有效发挥政府作用,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在创新市场机制中构建良好的税收制度和政策环境。良好的税收制度是从属于市场机制的基础性制度,应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作为政策制定指引。在此前提下,针对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类市场失灵和市场无效问题,合理制定有针对性的税收扶持政策。不仅要关注税收政策本身所能发挥的作用,更重要的是通过税收政策来支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良性循环机制。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税收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的智能化和便利化水平,引导企业充分理解、用足用好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合理简化政策享受程序和资料要求,使市场主体充分享受到政策支持和服务便利的“双重获得感”。进一步增强税收征管的有效性和精准度,达成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征管效能最大化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对偷逃税和骗取退税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税收公平。加大对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加重企业负担问题。
建立退税减税降费长效机制,增强税收政策的确定性。根据发展阶段、经济社会条件和市场活动特点的变化,税收政策需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但也要注意,税收政策不能过于频繁变动,以免影响市场主体预期,反而不利于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性。应在系统梳理当前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等重点领域的扶持,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税收政策制度化,增强政策确定性,稳定市场主体预期。
(作者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